未成年懷孕 

工商業發達,社會自由繁榮,負面作用如一些大眾傳播媒體,過份渲染誇大色情,因是,少不更事的年輕男女,禁不住無邊春色的誘惑,而偷嚐禁果。在另一方面,家庭、學校、公共衛生、社會福利,在在忽視了青少年的性常識的輔導,所以少女懷孕的年齡,有逐漸下降的趨勢,從18歲以上將至14至17歲,這些未婚懷孕者,對其本人與家庭都構成威脅。   

同時,因當事者的無知、隱瞞,與家長的顧及顏面問題,而遲延了醫療時效,例如妊娠初期的症狀,頭痛、噁心、嘔吐、情緒不穩等,都被誤認為是恐懼上學的心理問題,或一般的腸胃病,未做例行的產前檢查,有妊娠合併症也不易發現。  

一旦證實懷孕後,未婚懷孕有兩種結果: 
(1)墮胎, 

(2)繼續懷孕。前者可在懷孕十二週以前,進行月經規則術、擴刮術;但得慎防可能發生的情況,如子宮穿孔、發炎、黏連、日後流產率高等問題。若超過十二週,危險性更高,且難免有憂鬱、懊悔、罪惡感等心理問題。 

  如果繼續懷孕,懷孕初期,由於隱瞞與否認,忽略了早期診斷及產前檢查;加上準媽媽本身發育未臻成熟,營養不足,缺乏常識,任意服用藥物,或吸食麻醉品,因此很難避免妊娠合併症,如發炎、貧血、高血壓、妊娠毒血症、腎病、子宮功能不良等。在胎兒方面,如早產、體重不足、死產、先天性心臟病、胎兒窘迫的比率也較高。

 所以青少年朋友以及家長們,當知警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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